被一笔私募交易“废弃”的多年同窗情
2024-07-03两位高中同学,因为一桩私募生意“反目构怨”。 他们其中一个是高净值投资者,另一个则是银行明白司理,按理说,两东说念主本来是互惠互利的最好拍档。 但因为高中同学先容购买的私募产物堕入“兑付困局”,两东说念主闹上法庭,对簿公堂。 法院究竟会判谁胜诉?而这个判决对于明白产物的投资者又有什么启示呢? 向同学索赔百万元 本文的主东说念主公陆某,多年前在高中同学的“先容”下,买了一只私募产物,但只是两年技能,关系私募就堕入兑付困局。 于是,陆某径直把身为明白司理兼同学的王某,过甚任职的银行A告上法庭。 陆